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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绿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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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在绿化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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