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在绿化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