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五章 绿化资金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五章 绿化资金 第二十八条 对森林资源实行保护性措施,依法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具体征收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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