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四章 实施与管护 第十八条 重庆市绿化条例 第四章 实施与管护 第十八条 国土绿化必须按照技术规程进行,适地适树,保证绿化质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