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 第一节 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九条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九条 客运班车营运时应当按照规定放置班车客运标志牌。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核定线路运行,禁止在高速公路封闭路段内上下乘客。
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站点外上客、揽客,不得在途中滞留、甩客或者强迫乘客换乘车辆。由于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确需乘客换乘车辆的,应当及时调换,不得降低换乘客车档次,不得另收费用。
加班客车应当符合班车客运管理规定。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核定线路运行,禁止在高速公路封闭路段内上下乘客。
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站点外上客、揽客,不得在途中滞留、甩客或者强迫乘客换乘车辆。由于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确需乘客换乘车辆的,应当及时调换,不得降低换乘客车档次,不得另收费用。
加班客车应当符合班车客运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