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 第一节 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十条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十条 鼓励客运班线经营者开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依法按照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