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 第一节 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十二条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 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十二条 旅游客运按照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