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