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重庆市长江防护林体系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包括人工造林、飞机播种造林、封山育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