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五章 专项集体合同

第三十五条

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 第五章 专项集体合同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双方订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六)职业病危害防护;
(七)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八)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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