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重要军工设施保护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在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上空实施飞行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5-05-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