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四章 债权转股权 第二十二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四章 债权转股权 第二十二条 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产权变更等有关登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0-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