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五章 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五章 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不良贷款的特点,制定经营方针和有关措施,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0-1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