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