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等级

第八条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章 事故等级 第八条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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