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六章 事故赔偿 第三十五条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六章 事故赔偿 第三十五条 除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外,事故造成其他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赔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2-11-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