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第四章 移民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第四章 移民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移民资金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除价格指数变动、国家政策调整和发生不可抗力外,不再增加移民资金。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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