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第五章 扶持措施 第四十八条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第五章 扶持措施 第四十八条 三峡电站投产后,应当优先安排三峡库区用电。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