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供热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特许经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