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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供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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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供热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特许经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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