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青岛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建设供热设施和从事供热生产经营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