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第三十九条 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第三十九条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规定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准,按照规定减免易地建设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