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商贸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加强对中小流通企业在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法律咨询、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