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建立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制度,保障运送生鲜农产品、冷冻冷藏食品等车辆便利通行。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经营者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取得绿色通道通行资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