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章 征收评估
第四十五条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章 征收评估 第四十五条 房屋征收评估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参照邻近、同类房地产销售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朝向、楼层等状况进行。
被征收人的土地权属面积大于房屋占地面积的,征收评估时应当对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房屋征收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制定。
被征收人的土地权属面积大于房屋占地面积的,征收评估时应当对多出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房屋征收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市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