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城市供水应当遵循综合利用和节约用水的原则,保障供水安全和稳定,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用水单位的用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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