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九条

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地下管线的控制性要求。
地下管线的埋深、间距以及与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的距离,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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