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城市风貌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严格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