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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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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二条
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裸露地面应当按规定硬化、绿化,防止扬尘污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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