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六条 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