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三十条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三十条 民办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