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国(境)外人员在本市献血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