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
第四章 利用和管理

第四十九条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 第四章 利用和管理 第四十九条 市、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风景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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