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与倡导 第九条 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与倡导 第九条 节约水、电、燃油、燃气等资源。鼓励使用节能、节水、废弃物再生利用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合理消费,倡导文明用餐、适量点餐。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提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