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

第十二条

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