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 第十五条 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 第十五条 输电线路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穿越森林的输电线路进行安全检测检修,防止因输电线路故障引发森林火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