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有关责任单位、个人在应急救援行动中不服从海上搜救指挥机构统一指挥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