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条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促进互联网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智能、绿色方向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