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畜禽屠宰 第二十四条 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第三章 畜禽屠宰 第二十四条 运输畜禽产品应当使用专用的运载工具,有吊挂、温度要求的,应当使用相应的设备。法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