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 第九条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 第九条 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