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四章 预算调整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九条
青岛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第四章 预算调整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九条 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不同预算级次间的预算资金调剂、部门的预算资金与本部门以外预算资金间调剂,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同时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机构。
不同预算级次间的预算资金调剂、部门的预算资金与本部门以外预算资金间调剂,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同时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