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三条 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土方、水泥、垃圾、泔水、粪便等散装或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覆盖、清洗、包扎等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泄漏、遗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