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二十五条

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二十五条 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的设置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安全、整洁、美观。
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的设置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闭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设施;出现损坏、断亮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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