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提倡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制定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居民公约,鼓励居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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