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七章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 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七章 城市照明设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 城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节能和环保规定,并做好防火、防雷、防漏电等安全防护工作。城市照明设施应当采用新型节能技术,推广使用低碳节能产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