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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