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辖区内的燃气安全和节约使用的宣传。新闻媒体、学校以及燃气经营者应当宣传和普及燃气安全和节约使用的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燃气安全和节约使用的意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