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四章 考试办法 第二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四章 考试办法 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