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鼓励、支持村民在传统村落内生产生活,传承鹤壁窑古瓷烧制、泥咕咕制作、大湖黄酒酿造等工艺技艺,讲述朝歌与封神榜、五岩山与孙思邈、阿斗寨与刘禅等历史传说,颂扬八路军在王家辿、刘邓大军在石林等革命故事,赓续本土年节、庙会等风情民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