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鹤壁市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实现本市行政区域内传统村落全部上线。鼓励、支持建立保存和展示传统历史文化的实体场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