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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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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鹤壁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为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需要,除文物保护单位外,传统村落内的房屋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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