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地方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6-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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